- 索引号:
- 分类:
- 发布机构:富裕县工信局
- 发文日期:2020-12-14
- 名称:《关于<富裕县鼓励“个转企”实施办法> 的通知》解读
- 文号:
- 关键字:
《关于<富裕县鼓励“个转企”实施办法> 的通知》解读
2020-12-14 来源: 富裕县工信局 点击次数:
为了壮大县域企业群体,提高市场主体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,加快经济转型升级,依据《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黑发〔2020〕33号)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订《富裕县鼓励“个转企”实施办法》。更有利于推进经济发展,完善工作机制。政府鼓励扶持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型企业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税费减免、财政奖补、资产过户、权证变更等事宜提供低成本便利。个体工商户转企后正常经营六个月且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企业,经审核验收合格,每户给予4万元奖励,其中1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加强财务管理,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保驾护航。